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推出「預約領牌計劃」 促使符合法例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前獲發有效牌照
2022年8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推出「預約領牌計劃」,讓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可預約由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間的合適時段提交牌照申請,以促使符合法例規定的物管公司於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即2023年7月31日)前獲發有效牌照,無縫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監管局亦於同日向全港尚未開展牌照申請程序的物管公司發信呼籲參與「預約領牌計劃」。 在「預約領牌計劃」下,每天可提供的預約名額會設有上限,監管局會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盡力按物管公司的意願作出安排。物管公司可透過監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3696 1157)作出預約,監管局員工亦會主動接觸有聯絡資料的物管公司安排預約。 假如物管公司不參與預約計劃而選擇於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前兩個月(2023年6至7月)才遞交申請,有關發牌工作可能會有延誤,監管局未能保證必可於2023年7月31日前發出牌照,因此相關物管公司可能會在過渡期完結時尚未領取牌照而需面對未能於過渡期後無間斷提供物管服務的風險。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由收妥所須申請文件資料起計,監管局一般可於25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及審批程序。然而,若物管公司的規模較大,管理的物業數目較多,申領牌照的審批程序相對會較複雜,故需要較長時間以進行相關的核實工作。另外,假如有大量物管公司選擇於臨近過渡期完結時短時間內作出牌照申請,則可能會引致監管局應接不暇,影響處理牌照申請工作所需的時間,以致於過渡期完結前未能完成處理相關申請。監管局因此強烈呼籲尚未領牌的物管公司從速致電監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預約開展申領物管公司牌照的程序。」 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起實施並設有三年過渡期。由2023年8月1日起,所有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獲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都必須按法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屆時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將受影響,並會干犯法例。 自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至今,監管局已接獲近300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當中110多間已成功獲發牌照。另外,監管局亦已發出超過8,000個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出物管公司牌照突破100
2022年8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自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實施至今,已接獲近300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其中超過100間已成功獲發牌照。另外,監管局亦已發出超過8,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佔65%,而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5%。 監管局會於今年8月31日第二屆「國際物業管理及採購博覽」(博覽會)中舉辦監管局「物管先鋒」嘉許典禮,向全港首批獲發牌照的物管公司頒發「物管先鋒」嘉許狀,以表揚其積極支持物管業發牌制度,推動香港物管行業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 為推動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至2023年7月31日)後物管公司需要按法例要求持有有效牌照,以繼續無間斷為公眾提供物管服務,監管局繼早前推出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聲帶,呼籲市民留意其物業所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經持牌,並會向全港1萬多個業主組織發信,提醒各業主組織關注為其物業提供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按法例規定必須於2023年8月1日起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社會各界已逐漸認識及響應物管業發牌制度,現時不少業主組織於進行招標採購物管服務時,已加入投標者必須持有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為先決或優先考慮聘用的條件;而不少機構組織亦以持有監管局發出牌照的物管公司和物管人作為考慮聘用或專業認證的依據。尚未申請牌照的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事不宜遲,請把握時間,馬上就開展牌照申領程序,以免落後市場,落後同業。」 政府產業署近日已於其管理、營運及維修保養邊境口岸的合約條款,加入條文確保承辦商必須於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後持有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而於口岸擔任設施管理經理或主任的人員,亦須於過渡期後持有有效物管人牌照。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於2022年6月亦已成立資產及物業管理服務名冊,並會根據名冊邀請合適的物管公司參與市建局轄下物業資產(包括住宅、商場、公共休憩空間、歷史建築及其他類別物業)的管理服務招標,而申請被納入有關名冊內的物管公司必須持有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及聘用至少兩名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牌人。 此外,香港房屋協會亦已接納持有物管人(第1級)牌照的物管從業員註冊成為其「自願樓宇評審計劃」(名冊2B)的評審員,可獲樓宇業主根據上述計劃聘任為樓宇進行評審工作。 2023年8月1日起,所有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獲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都必須按法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屆時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將受影響,並會干犯法例。
物業管理業《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 明天刊憲生效
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第5(1)條發出的《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明天(7月29日)會刊憲生效;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訂,以協助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專業地按操守守則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處理緊急事故及棚架工作。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就不同物管範疇為物管業界提供實務指引,監管局在制訂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時會積極與不同持份者溝通諮詢,確保守則指南全面到位,藉以提升香港物管業界的專業水平及地位,並推動物管業可持續發展、與時並進。」 監管局已就制訂上述兩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諮詢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警務處、勞工處、建造業議會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守則指南內,以作優化。 《處理緊急事故》 此操守守則就物管公司提供服務時遇上緊急或突發事故(例如颱風、惡劣天氣、水浸、爆水管、電力供應暫停、食水或沖廁水供應暫停、火警、氣體洩漏、設施損毀、升降機故障、罪案、非法活動、公共衞生問題、疾病傳播等)的應變處理提供實務指引。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1. 設立機制處理緊急事故; 2. 識辨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及進行風險評估; 3. 制定處理緊急事故的程序及指引; 4. 委任負責人處理緊急事故; 5. 安排演習; 6. 設立與有關支援部門的聯絡溝通渠道; 7. 設立與客戶的聯絡溝通渠道;及 8. 備存紀錄。 謝主席強調:「應對緊急突發事故是物管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務時不可忽視的重要一環工作。物管公司若能預先作好適當準備,未雨綢繆,一旦遇上緊急突發事故可即時啟動有關機制,適當地盡快處理有關事故。除了可有效減低事件對業戶甚至公眾所造成的影響外,亦能保障相關物管公司工作的聲譽。」 《處理棚架工作》 此操守守則向物管業界提供有關涉及棚架工作的實務指引。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1. 物管公司自行進行棚架工作; 2. 物管公司安排進行棚架工作; 3. 物管公司處理個別單位自行進行的棚架工作; 4. 監察棚架工作; 5. 作出通報; 6. 棚架工作完成後的跟進工作;及 7. 備存記錄。 謝主席表示:「因應社會大眾對於物業進行棚架工作的安全性表示關注,加上香港社會正面對樓宇老化問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不時需要處理涉及搭建棚架的高空工作,監管局因此制訂有關守則指南,以加強物管業界對物業進行棚架工作時的安全認知,以減少意外發生。」 有關上述兩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實施以來,連同上述兩份操守守則,監管局已發出共13份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為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提供實務指引和為物管服務制訂一套客觀合理的標準,以提升業界專業水平,向公眾提供更優質的物管服務。上述兩份守則以外的11份守則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及《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 吊船高空工作; • 處理外判物業管理服務; • 防止貪污事宜—財務管理和員工聘用及管理; • 物管公司須制定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機制;以及 • 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如配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等。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歡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及副局長到訪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0分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及副局長梁宏正和民政事務總署代表今日到訪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辦事處,了解監管局的工作包括落實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及執行「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的最新進展,並為「物管支援計劃」的專責工作小組員工打氣,感謝他們在過去數月辛勤努力審批發放資助,讓前線物管員工得以受惠。 麥局長及梁副局長並聽取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及行政總裁蕭如彬就監管局工作作出匯報。 謝主席表示:「本人及監管局成員衷心感謝麥局長及梁副局長上任不久隨即就到訪監管局辦事處了解監管局工作,充分反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對本港物管業提升專業水平、持續向前發展的重視和支持。監管局期望在未來繼續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和民政事務總署緊密合作,攜手推動本港物管業朝優質化專業化發展。」 監管局自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實施至今,已發出逾8,000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至於「物管支援計劃」已於6月30日截止接受申請,監管局共接獲逾18,000宗申請,為超過20萬名前線物管員工申領津貼。監管局至今已批出逾15億元津貼,惠及超過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副局長梁宏正及民政事務總署代表與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及管理層團隊會面,了解監管局的工作及營運情況。 麥局長及梁副局長到訪為「物管支援計劃」的專責工作小組員工打氣。 (左起)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王秀慧、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梁宏正。
物業管理業《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 本月內刊憲生效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條制訂《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兩份操守守則會於本月內刊憲生效,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訂,讓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專業地按兩份操守守則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行事。 《處理緊急事故》 此操守守則就物管公司提供服務時遇上緊急或突發事故(例如颱風、惡劣天氣、水浸、爆水管、電力供應暫停、食水或沖廁水供應暫停、火警、氣體洩漏、設施損毀、升降機故障、罪案、非法活動、公共衞生問題、疾病傳播問題等)的應變處理提供實務指引。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設立機制處理緊急事故; 識辦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及進行風險評估; 制定處理緊急事故的程序及指引; 委任負責人負責處理緊急事故; 安排演習; 設立與有關支援部門的聯絡溝通渠道; 設立與客戶的聯絡溝通渠道;及 備存紀錄。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強調:「應對緊急突發事故是物管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務時不可忽視的重要一環。物管公司若能預先作好適當準備,未雨綢繆,一旦遇上緊急突發事故可即時啟動有關機制,適當地盡快處理有關事故。除了可有效減低事件對業戶甚至公眾所造成的影響外,亦能保障物管公司工作的聲譽。」 《處理棚架工作》 此操守守則向物管業界提供有關涉及棚架工作的實務指引。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物管公司自行進行棚架工作; 物管公司安排進行棚架工作; 物管公司處理個別單位自行進行的棚架工作; 監察棚架工作; 作出通報; 棚架工作完成後的跟進工作;及 備存記錄。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因應社會大眾對於物業進行棚架工作的安全性表示關注,加上香港社會正面對樓宇老化問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不時需要處理涉及搭建棚架的高空工作,監管局因此制訂有關守則及指南,以加強物管業界對物業進行棚架工作時的安全認知,以減少意外發生。」 監管局已就制訂此兩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諮詢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警務處、勞工處、建造業議會等政府部門及機構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內,以作優化。 有關上述兩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正式實施以來,監管局已發出了共11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及《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吊船高空工作; 防止貪污事宜—財務管理和員工聘用及管理; 處理外判物業管理服務; 物管公司須制定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機制;以及 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等。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推出電視電台宣傳短片/聲帶<br/>提醒市民留意其聘用的物管公司有否領牌
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以「迎接物管新一頁 監管有道更專業」為主題推出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並於今天起在全港各電視及電台播放,提醒市民為其物業提供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必須於2023年8月1日起按法例持有有效牌照才可繼續於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至2023年7月31日)後無間斷提供物管服務。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尚餘不足400天,監管局留意到已有業主組織於進行招標採購物管服務時,加入投標者必須持有由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為先決或優先考慮聘用的條件,特別是服務期會跨越過渡期的物管合約,以確保過渡期後相關物管公司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上述情況反映社會各界已逐漸意識到物管業發牌制度的重要性,香港物管業朝專業化優質化邁向新里程。」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藉推出新一輯電視電台宣傳短片及聲帶,呼籲市民留意其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經持牌,及提醒尚未持牌的物管公司盡早申領牌照,使相關領牌工作可有序分流進行,以避免於臨近過渡期完結前短時間內要處理大量牌照申請而可能引致應接不暇,影響處理牌照申請的工作。」 新一輯電視宣傳短片透過四個不同前線物管人員提供服務的場景,包括保安員協助坐輪椅的長者出行、停車場職員為業戶指揮交通、幼童在會所安心使用清潔已消毒的玩樂設施,以及物管人員為預防颱風作好各樣準備,反映業戶得以安居樂業,實在有賴物管人員在背後默默耕耘。電視宣傳短片特別採用了鮮明色調以展示愉快和充滿活力的正向態度,以全新視角展望物管服務邁向新里程。新一輯電視電台宣傳短片/聲帶已上載至監管局網站(www.pmsa.org.hk/tc/information-centre/publicity/),歡迎市民大眾瀏覽收聽。 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至今,監管局已發出超過7600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目前已有270多間物管公司遞交牌照申請,當中88間已成功獲發牌照。 業主組織及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查閱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物管人姓名及牌照號碼: 持牌人登記冊(網上版)— 可瀏覽監管局網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持牌人登記冊(原版)— 於監管局辦事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8樓806-8室)辦公時間內閱覽。 2023年8月1日起,所有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都必須按法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屆時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將受影響。
「物管支援計劃」申請期於六月三十日截止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接獲近1萬8千宗申請為超過19萬名前線員工申領津貼 已批出近11億元津貼惠及超過11萬名物管員工 尚未提交申請者要把握最後機會作出申請 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0分 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的「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申請期會於後天6月30日屆滿。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至今已接獲近1萬8千宗申請,為超過19萬名前線物業管理(物管)員工申領津貼。另外,監管局已批出近11億元津貼,惠及超過11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支援計劃』較早前推出了優化安排增加津貼名額並提供誘因鼓勵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及業主組織為直接或非直接聘用的前線物管員工(包括外判或物業內處所聘請的)申領津貼。不論全職、兼職或替工均合資格。我熱切呼籲尚未提交申請的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或業主組織,以及相關承辦商外判清潔保安公司,以至合資格物業處所的負責人把握最後機會,在6月30日前為在疫情下盡心盡力參與防疫抗疫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作出申請,以肯定他們對保障市民健康所作出的貢獻。」 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或業主組織可透過網上申請系統(https://aspm.pmsa.org.hk/application/web-application)提交申請,或於「物管支援計劃」專題網站(https://aspm.pmsa.org.hk/)下載註明「優化安排」的申請表格,填妥後郵寄或投遞至監管局辦事處。如申請包括物業內處所聘請的前線物管員工,申請時須提交可於「物管支援計劃」專題網頁下載由相關處所及其前線物管員工簽署的申請確認書。申請確認書清楚釐清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或業主組織作為申請者及相關處所/前線員工之間的責任。 「物管支援計劃」於4月29日推出優化安排。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或業主組織除了可為直接聘請的前線物管員工申請資助時,在合資格物業內每幢樓宇可獲得100個津貼名額外,如其同時為就有關物業聘請的清潔或保安服務承辦商/分判商僱用的前線物管員工或物業內個別處所聘請的前線物管員工作出申請,合資格物業內每幢樓宇可另外再獲得100個津貼名額。此外,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及業主組織可就每名成功申請津貼的前線物管員工於受資助期內提供服務的月數,獲發每月港幣100元的行政費用,以鼓勵代前線員工提出申請。 謝主席強調:「監管局已積極為部分申請津貼遇到困難的前線員工提供協助,作出調解,令相關員工可順利申領津貼。」 「物管支援計劃」旨在向在受資助期(2月至6月)內任何時間於私人住宅、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工業及商業大廈內從事與環境衞生或保安有關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提供財政支援。 此外,為「三無大廈」提供清潔或保安服務的前線員工以個人名義申領津貼,申請期亦會於6月30日屆滿。 在2020年首輪「物管支援計劃」下,監管局合共發放了接近港幣11億元的資助,惠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有關「物管支援計劃」的詳情可瀏覽相關專題網站(https://aspm.pmsa.org.hk),亦可致電3696 1156 / 3696 1166 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查詢。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會員集體提交臨時物管人牌照申請</br>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出近7,500個牌照
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0分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總會)於今天到訪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辦事處,與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會面交流,而總會轄下26位會員並集體提交臨時物業管理人(物管)(一級)牌照申請。 蕭如彬表示:「監管局衷心感謝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轄下會員集體申領牌照,以實際行動支持物管業發牌制度。香港物管業的發展愈趨專業,帶動物業界持份者如地產代理業等申請牌照,促使行業朝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至2023年7月底)只剩下不足400天,為確保相關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過渡期完結前能成功申領牌照,於過渡期後能無間斷地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監管局呼籲業界人士盡早作出牌照申請。」 在發牌制度下,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有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可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有效期內成功修畢為配合落實發牌制度而開設的「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即可在未有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將與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為上述申請臨時牌照的會員舉辦「指明課程」。上述會員成功修畢「指明課程」後將可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實施至今,監管局已發出近7,5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佔64%,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6%。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及民政事務總署</br>與工聯會會面跟進「物管支援計劃」轉介個案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聯同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及相關業界代表包括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香港護衛及物業從業員總會主席麥億昌、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理事劉月扁、香港公共事業工會聯合會主席施生弟,以及服務業總工會權益幹事温嘉貴等就「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的執行工作會面,並跟進工聯會向監管局轉介前線物業管理(物管)員工在申請津貼時遇到困難的個案。 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我們感謝工聯會一直心繫前線物管員工,關注『物管支援計劃』的執行情況。監管局自6月初與工聯會代表會面並聽取工聯會的意見後,一直積極跟進工聯會轉介前線物管員工在申請津貼時遇到困難的個案,致力協調各方,加強合作,透過不同形式協助前線員工申領津貼。近九成合資格申領津貼的個案已成功獲處理,而監管局正努力跟進其餘的個案。」 蕭如彬強調:「物管公司及業主組織經監管局作出協調後,絕大部分均同意為外判或物業內不同處所聘用的前線員工申請津貼。」 蕭如彬再補充:「在今輪『物管支援計劃』下,前線物管人員無論是在合資格物業或相關物業內個別處所提供清潔或保安服務、由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業主組織直接或非直接聘用、全職兼職或替工也好,都合資格申領津貼。我再次呼籲合資格物業的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及業主組織把握時間、把握機會,於6月30日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申請。」 監管局至今已接獲超過1萬8千宗申請,為逾18萬7千名前線物管員工申領津貼,已超過2020年首輪「物管支援計劃」約16萬名員工受惠的數目。監管局至今已批出近10億元津貼,惠及逾10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物管支援計劃」於本年2月28日起開始接受申請並於4月29日推出優化安排,向於私人住宅、綜合用途樓宇(即商住兩用)、工業及商業大廈(包括商場)從事保安或與環境衞生有關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發放最多5個月、每月2000元的津貼。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及業主組織亦可就作出申請獲發行政費用,以鼓勵代前線員工提出申請。 監管局於6月初已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及相關業界代表包括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香港護衛及物業從業員總會主席麥億昌、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理事長林有貴,以及服務業總工會權益幹事温嘉貴等就「物管支援計劃」相關事宜會面交流。 在2020年首輪「物管支援計劃」下,監管局合共發放了接近港幣11億元的資助,惠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有關「物管支援計劃」的詳情可瀏覽相關專題網站(https://aspm.pmsa.org.hk),亦可致電3696 1156 / 3696 1166 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查詢。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與民政事務總署</br>就執行「物管支援計劃」與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會面
2022年6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聯同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與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和周小松,以及有關代表就「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相關事宜會面並就執行工作聽取勞聯的意見。 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我們感謝勞聯一直對物業管理(物管)業從業員的支持及對執行『物管支援計劃』的關注。監管局已積極跟進勞聯經民政總署轉介部分前線物管員工在申請津貼時遇到困難的個案,並致力提供協助及進行調解,令更多在疫情下盡心盡力參與防疫抗疫工作守護市民健康的前線物管人員得以受惠。事實上,經監管局進行調解後,不少個案已成功獲解決,包括牽涉超級市場、銀行、連鎖商店等處所的個案,或相關員工屬已離職但曾於受資助期提供服務的合資格前線物管人員,令有關員工可順利申領津貼。」 「物管支援計劃」自本年2月28日起開放申請至今已接獲超過17,000宗申請,為逾18萬名前線物管員工申領津貼,遠超過2020年首輪「物管支援計劃」約16萬名員工受惠的數目,而截止申請日期亦已延至6月30日。 蕭如彬補充:「我們正全力進行審批工作。現在距離截止申請日尚有三個多星期,但我們已批出津貼逾7.5億元,超過8萬名員工已申請成功獲批津貼。我再次呼籲合資格物業的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及業主組織把握時間、把握機會,於6月30日前提交申請。」 「物管支援計劃」於4月29日推出優化安排,其後並延長截止申請日期至6月30日。而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或業主組織除了可為直接聘請的前線物管員工申請資助時,在合資格物業內每幢樓宇可獲得100個津貼名額外,如其同時為就有關物業聘請的清潔或保安服務承辦商/分判商僱用的前線物管員工或物業內個別處所聘請的前線物管員工作出申請,合資格物業內每幢樓宇可另外再獲得100個津貼名額。不同工作類型的前線物管員工均可受惠,全職兼職或替工都合資格。此外,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及業主組織可就作出申請獲發行政費用,以鼓勵代前線員工提出申請。 今輪「物管支援計劃」旨在向在受資助期(2月至6月)內任何時間於私人住宅、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工業及商業大廈內從事與環境衞生或保安有關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提供財政支援。如清潔及保安員工在其他場所(如醫院、學校、機場、地盤等)提供服務,或受聘於各公共交通營辦商或回收業,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已另作安排。至於「三無大廈」,相關前線員工可以個人名義作出申請。 在2020年首輪「物管支援計劃」下,監管局合共發放了接近港幣11億元的資助,惠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有關「物管支援計劃」的詳情可瀏覽相關專題網站(https://aspm.pmsa.org.hk),亦可致電3696 1156 / 3696 1166 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