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全力支持政府「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運動

2021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正   政府昨天宣布展開「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運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表示歡迎,並會全力支持配合。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會提供『疫苗假期』,鼓勵員工接種新冠疫苗–   員工在接種每一劑疫苗後,可於接種後享有「疫苗假期」一天,讓員工在接種後可以有充足時間休息; 員工若早前已接種疫苗,亦可就每一劑接種疫苗,申請特許休假一天。」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會全力支持及配合政府推動『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積極響應,鼓勵員工接種疫苗,齊心抗疫,讓香港經濟盡快重回正軌,市民生活回復常態。」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逾3,000個物管牌照 明天刊憲公佈持牌人名單<br/>簡化牌照申請手續 助臨時物管牌照持有人完成指明課程後 更便利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自去年8月實施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至今,已發出共超過3,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明天監管局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佈發牌制度下截至4月30日的持牌人名單,以供公眾查閱。有關名單載有共超過2,775個持牌物業管理人(物管人)及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的資料。   自2020年8月1日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截至5月18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3,000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9個月,監管局已發出超過3,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約佔53%,臨時物管人牌照約佔47%。」   推行物管業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為配合落實發牌制度而開設的「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託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起陸續開課,至今開辦共21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7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已超過1,200人。   第一期的指明課程於今年第二季起會相繼完成,鑒於會有臨時牌照持有人陸續修畢指明課程(畢業學員),監管局現為有關畢業學員提供簡易申領正式牌照的安排,以助他們儘早成為正式牌照持有人。有關畢業學員在辦理正式牌照申請時,只須填寫物管人牌照申請表上的指定部分(包括第一部分「申請牌照類別」、第二部分「個人資料」、第六部分「有關申請人是否或曾是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的董事或合夥人的資料」,以及第七部分「聲明」),其餘部分則毋須填寫,以簡化填寫申請表格。填妥及簽署申請表格後,申請人只須遞交有關表格的正本及其指明課程的畢業證書(包括正本及複本),可獲豁免而毋須提交其他辦理申領物管牌照的文件,例如「香港物業管理工作經驗確認書」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以簡化相關手續。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我呼籲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學員於修畢指明課程後儘快按簡化了的手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攜手推動業界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公眾提供優質物管服務。」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辦理網上預約服務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 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 網頁: https://onlinebooking. pmsahk.org.hk/p/home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首個「持續專業發展活動」順利完成

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於5月7日舉辦了首個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專業系列,超過200名物管業界人士參與,其中大部份為物管牌照持有人,包括正式牌照及臨時牌照持有人,反映業界對參與物管相關專題講座的需求十分殷切。   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專業系列」講座旨在增強業界人士對物管業最新發展的認識,持續提升業界專業水平,與時並進。監管局邀請了民政事務總署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代表擔任今次講座嘉賓講者,分別向與會者講解《建築物管理條例》下大廈公契的強制性條款和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大廈管理支援服務;以及市建局因應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下關注公用渠管問題而推出的「樓宇排水系統維修資助計劃」。此外,監管局代表亦參與講解與業界人士息息相關的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發出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是次講座標誌着香港物管業界持續朝着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的路向前邁進一大步,所有參加者均可獲發由監管局頒授的電子出席證書。今後監管局會繼續就不同的物管項目舉辦同類講座,以推動業界培育持續專業進修的文化;同時希望物管同業能夠繼往開來,共同為提升業界的專業水平持續努力,為市民大眾提供更優質的物管服務。」   物管工作涉及多個範疇,需要接觸的層面廣泛,而物管服務類別涵蓋有關樓宇管理和維修等多項專業範疇。為增強物管業人士對業界各方面的認識和資訊,監管局由今年起會有系統地推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以推動物管行業發展持續進修的良好文化。有關計劃的主題涵蓋專業知識、法規及管理實務等不同範疇,推動鼓勵業界人士在物管的知識和技能各方面與時並進,為市民提供更優質及專業的物管服務。   謝主席補充:「由於受到疫情影響,是次講座透過網上視像會議形式進行。期盼疫情能盡快受控,往後舉辦的監管局講座可以實體形式進行,與各同業直接見面和交流。」     有關講座的精華片段可透過監管局於社交平台YouTube的監管局頻道免費收看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7IL8jm7QAjWX21sUvbMQrg;至於講座的收費足本版則可透過電郵 [email protected] 向監管局登記以安排收看。   完

物業管理業《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及 《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 明天刊憲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於明天(5月7日)會刊憲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 條制訂及發出的兩份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兩份《操守守則》刊憲後會隨即生效。   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   此《操守守則》的目的,是規定持牌物管公司須制訂一套妥善機制,代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的客戶處理日常收取的各類款項,如收取業主繳交的管理費用及向服務供應商繳付各項服務費用。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公司處理代其客戶收取物管相關的款項經常引起物管公司及業主/住戶之間的誤會及糾紛,影響相互的關係及業主/住戶對物管公司的信心。假如物管公司有一套穏妥及高透明度的機制處理這些事宜,可以免除不少業主/住戶與管理公司之間的爭拗及投訴,推動物管公司提供更優質專業的服務。」   此外,此《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中亦提供了持牌物管公司妥善處理與收款及付款有關的紀錄及文件(例如支票存根、存款單、提款單、收據的複本及月結單)的實務指引,如將有關紀錄文件存放在可上鎖的裝置內,並由授權人保管,以及安排指定的查核人員確保收取的款項已存入指定戶口,並查核有關帳戶紀錄等。   《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   一般物管公司均以合約形式聘用,在轉換物管公司時,業主組織經常會面對新、舊公司未能順利交接的問題。為改善物管公司於結束委任時的交接工作,此《操守守則》清楚列明各項安排,讓物管公司可依循行事。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補充:「假如新舊物管公司的交接工作能順利有序進行,可將交接對物業管理工作的影響減至最低,亦可減少這類物管服務的投訴。」   此《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就離任物管公司的交接安排及有關動產移交提供了實務指引。此外,如物管公司於委任期間作為業主組織的秘書或司庫,亦須依循此《操守守則》內的規定處理移交動產,並安排指明的會計師或其他獨立核數師審計有關收支表及資產負債表,令交接可順利完成。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明天刊憲的兩份操守守則,一方面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處理代其客戶收取有關物業管理的款項及物管公司於結束委任時的交接工作提供了實務指引;另一方面亦可為業主組織提供參考,以便其有系統地檢視所委聘的物管公司處理其物業的財務安排,以及在更換物管公司時需注意的事宜。」   有關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範疇 下載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 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 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   監管局制訂上述守則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及業主組織意見,包括於2月24日舉行網上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3個業界團體約30位代表的意見。而有關業界及業主組織的意見已適當於守則指南內反映。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適時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防止貪污事宜; 牌照的訂明條件; 應付緊急事故的機制;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機制。   監管局早前已發出物管界的《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及《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的操守守則及相關指南。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制訂《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及 《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及 相關《良好作業指南》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第5(1)條制訂的兩份《操守守則》的草擬本,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守則。為了讓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專業地依循《操守守則》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監管局同時制訂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供牌照持有人依循行事。以上兩項《操守守則》將於五月初刊憲生效。   《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守則   為推動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妥善處理其代客戶收取的物業管理相關款項,此《操守守則》要求持牌物管公司制訂一套妥善機制,包括以下元素:   就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與客戶訂立相關協議; 確定繳款人資料及款項用途; 發出收據; 妥善存放款項及相關的物品; 設定提款權限; 備存紀錄,以及 查核紀錄。   《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守則   為改善物管公司於結束委任時的交接工作,此《操守守則》就物管公司須履行的交接責任作出規定,包括:   交接前的安排; 移交動產的安排; 作為業主組織秘書或司庫的身份移交動產的安排,以及 擬備收支表和資產負責表及安排審計工作。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有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處理代其客戶收取有關物業管理的款項及物管公司於結束委任時的交接工作方面提供了實務指引,目的是加強物管服務的財務管理及改善離任與接任物管公司的交接工作,使業界能更有效地為公眾提供優質的物管服務。我在此呼籲業界積極支持及依循相關守則指南行事,攜手推動業界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監管局制訂上述守則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及業主組織意見,包括於2月24日舉行網上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3個業界團體約30位代表意見。有關業界及業主組織意見已適當於守則指南內反映。   有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防止貪污事宜; 牌照的訂明條件; 應付緊急事故的機制;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機制。   監管局早前已發出物管界的《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及《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的操守守則及相關指南。   謝主席補充:「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實施後,業界反映正面,截至昨日(4月27日),監管局已共發出超過2,7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就物管業發牌制度<br/>向全港業主組織發信呼籲

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0分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向全港一萬多個業主組織(包括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發信,呼籲其鼓勵所屬物業的物業管理(物管)公司早日申領物管公司牌照。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於去年8 月1 日起正式實施,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於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可選擇,但並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在過渡期完結後(即2023年8月1日開始),凡經營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有物管公司牌照;而在物管公司就其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亦必須申領牌照。未領有牌照的物管公司或物管人將不得在物業管理行業中運作或執業。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於信函中表示:「業主組織如聘用物管公司提供物管服務,應與相關物管公司盡早溝通,以鼓勵其盡快領牌,以及為其屬下負責管理監督的物管人申領牌照,以確保符合法例要求。」謝主席強調:「如業主組織所聘用的物管公司合約期會超越2023年8月1日,則必須確保該物管公司於上述日期前已持有物管公司牌照,方可繼續執業。監管局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規管持牌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運作和提供的物管服務。」   謝主席亦在信函中提醒業主組織應注意下述事項:   除非有關物管公司於2023年8月1日或之前已持有牌照,否則於該日開始不得作為物管公司行事或聲稱屬持牌物管公司; 由於申領牌照需時,因此應考慮要求有關物管公司盡早向監管局提出牌照申請及就提出申請的時間表向業主組織作出清晰承諾; 在未來進行招標聘用物管公司時,應考慮要求參與投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牌,以作為參與投標的先決條件;以及 假如與有關物管公司已簽訂有效期於2023年8月1日仍未屆滿的物管服務合約,而對有關公司屆時可能仍未持有牌照所引致的問題有疑問,業主組織宜尋求專業意見,並作出適當跟進安排。   此外,為讓市民在選擇委聘物管公司時有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的保障,監管局網站內載有物管公司的登記冊。業主組織可透過以下連結,隨時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的最新資訊。   物業管理公司登記冊: 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registers-of-licensees/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首批學員快將完成課程<br/>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向學員發信呼籲及嘉許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表示,為配合落實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而開設的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已陸續開課。第一期開辦的指明課程將於本年度第二季起相繼完成。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最近向學員發信,呼籲已申領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學員於修畢課程後盡快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自去年8 月1 日起正式實施,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服務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負責監督管理工作的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託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有關課程均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學員修畢課程後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費用。為了儘量方便學員選擇地點上學,上述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區、九龍及新界。   4間院校第一期及第二期課程至今合共開辦17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7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的指明課程),學員人數超過1,000人。第一期課程已接近完成。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於致學員的信函中表示:「欣悉第一期指明課程快將順利完成,本人在此呼籲已申領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學員於修畢課程後盡快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攜手推動業界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公眾提供優質物管服務。」另外,謝主席亦於信函中表示:「至於其他學員,本人亦衷心祝願學有所成、學以致用、積極投入物管業界服務。」   謝主席在信函中亦對物管業從業員作出嘉許:「物管業從業員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期間一直緊守崗位,同心抗疫,貢獻良多。除了工作量大幅增加外,物管業從業員亦要同時面對不少健康風險的挑戰。各位學員於這段困難時間能兼顧修讀指明課程,殊屬不易。本人衷心祝願各位學員順利修畢課程,並冀盼大家能支持發牌制度及積極參與業界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攜手推動業界提升專業水平。」   發牌制度自去年8月實施後,業界反應正面,至今監管局已收到接近3,700宗牌照申請預約,以及共發出超過2,3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召開操守守則聚焦小組會議 <br\>收集各方意見 為業界制訂實務指引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就即將發出的兩份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召開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3個業界團體共接近30名代表意見,期望有關守則內容更切合業界需要。該兩份《操守守則》預計於2021年第二季正式刊憲生效。   基於疫情關係及保持社交距離,聚焦小組會議以網上形式進行。   隨着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於去年8月正式實施,為了更有效提升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專業水平,監管局就不同物管範疇發出《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在制訂《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會向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廉政公署及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諮詢,冀能收集各方意見,令相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更全面和更實用。」   監管局在發牌制度落實半年間已推出三份《操守守則》,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有關《操守守則》內容、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及常見問題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按情況適時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防止貪污事宜; 應付緊急事故;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管理等。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逾2,000個物管牌照 今刊憲公布持牌人名單

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09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的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下截至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以供公眾查閱。有關名單載有超過1,850個包括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持牌物業管理人(物管人)的資料。   自2020年8月1日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監管局至今收到接近3,300個牌照申請預約。而截至昨日(2月18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2,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半年,監管局已發出超過2,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約佔54%,臨時物管人牌照約佔46%。」   謝主席補充說:「刊憲公布持牌人名單及資料有助增加業界運作的透明度,加強監察和規管成效,不但可帶動整個行業朝着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亦為公眾在選擇委聘物管服務時提供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的保障。」   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的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始已陸續開課,至今開辦共9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0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共超過600人。   謝主席表示:「預計首批監管局指明課程的學員在本月完成課程畢業後,持臨時物管人牌照的畢業學員會隨即申請正式物管人牌照,屆時發牌數目會相應增加。」   4間院校的指明課程均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學員修畢課程後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費用。4間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區、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選擇地點上學。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有關監管局指明課程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licensing-regime/application/application-procedures/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   完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已發出逾2,000個物管牌照

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自去年8月正式實施,至今已收到超過3,200宗牌照申請預約,其中超過3,000宗申請人已向監管局遞交申請文件。截至昨日(2月9日),監管局共已發出超過2,000個物業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雖然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只有半年,監管局已發出超過2,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54.1%,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5.9%。我在此呼籲業界人士及物管公司把握時間早日申領相關牌照,攜手推動業界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的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始陸續開課,第一期課程收生情況理想,而第二期課程亦已招生。至今4間院校已開辦9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0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共超過600人。   有關指明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學員修畢課程後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費用。上述4間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區、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選擇地點上學。   謝主席補充:「為保證指明課程的教學質素,監管局會派員到有關院校進行視學,以確保院校提供的指明課程教學內容符合既定的課程大綱,並履行各項監管局要求的質素保證措施。」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有關監管局指明課程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licensing-regime/application/application-procedures/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