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及 《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今天刊憲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刊憲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 條制訂及發出的兩份操守守則,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兩份《操守守則》今天生效。 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 為讓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地處理物管服務的投訴,此《操守守則》提供了以下處理投訴的指引,包括: 投訴程序及制度; 委任負責人監察投訴的處理; 確認接獲及記錄投訴; 盡快處理投訴; 適時通知投訴人進度及結果,以及 妥善備存紀錄及提供投訴資訊。 《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 為提升物管服務的質素及優化物管公司的管理和運作,此《操守守則》提供了有關控制物管業務的指引,包括: 設立有效控制業務的機制; 建立管理團隊架構; 制定工作指引; 提供足夠人手; 提供足夠資源; 提供合適培訓; 有效監察; 定期評估; 適當跟進行動; 備存紀錄,以及 監督分判商。 監管局制訂《操守守則》的目的,一方面是提供實務指引,提升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專業水平,鼓勵業界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物管服務;而另一方面是更有效及有依據地執行對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規管工作,為處理對物管公司及/或物管人的投訴訂立適當標準。 監管局處理有關投訴持牌人的調查工作時,持牌人不會僅因違反《操守守則》的條文而招致任何法律責任,但在相關紀律聆訊中,《操守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而有否違反相關《操守守則》的證明可作為裁斷相關紀律聆訊中受爭議事宜的依據。 此外,為幫助業界更有效依循《操守守則》,監管局亦同時發出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參考。《良好作業指南》載有依循相關《操守守則》的指引。持牌人如未能依循《良好作業指南》行事,並不會被視作違紀行為;但監管局鼓勵持牌人盡可能依循《良好作業指南》內所建議的良好作業做法行事,以進一步提升持牌人的專業水平及優化提供物管服務的質素。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今後會繼續為物管業制訂其他不同範疇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並鼓勵物管公司及從業員依循及參考有關的守則指南行事,藉以提升物管公司及從業員的專業水平,為市民大眾提供優質的物管服務。」 有關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制訂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廉政公署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意見,包括於2020年12月4日舉行網上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3個業界團體共20多名代表意見。有關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已適當於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內反映。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 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 物管公司的委任結束後須履行的責任;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防止貪污事宜; 應付緊急事故;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管理等。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管支援計劃」 批逾11億元資助
(香港 – 2020年12月31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前線物管員工資助名額))的審批及發放資助工作已完成,批出資助超過港幣11億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立了『物管支援計劃』,總承擔額為港幣10億元。監管局已完成審批所有申請,共批出超逾港幣11億元資助,超額完成相關工作。政府亦已向監管局提供額外撥款,讓所有批出資助得以順利發放,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一直採取『宜鬆不宜緊』、『宜快不宜慢』及『宜簡不宜繁』的方針執行審批工作,為合資格樓宇及相關前線員工提供財政支援。」 監管局亦已大致完成相關後續跟進及覆核審查工作。至於少量仍須跟進的個案,監管局會繼續處理。監管局藉此機會呼籲已獲批資助但尚未交回「發放津貼報告」的申請人盡快向監管局提交相關報告。 監管局已在「物管支援計劃」專屬網站https://aspm.pmsahk.org.hk/ 及https://aspm2.pmsahk.org.hk/ 內提供「已獲批資助物業名單」供公眾查閱。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制訂《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及 《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及 相關《良好作業指南》
(香港 – 2020年12月30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第5(1)條制訂的兩份《操守守則》的草擬本,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守則。而為了讓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專業地依循《操守守則》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監管局同時制訂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供牌照持有人依循行事。以上兩項《操守守則》將於一月初刊憲生效。 《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守則 為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地處理物管服務的投訴,此《操守守則》提供了以下處理投訴的指引,包括: 投訴程序及制度; 委任負責人監察投訴的處理; 確認接獲及記錄投訴; 盡快處理投訴; 適時通知投訴人進度及結果,以及 妥善備存紀錄及提供投訴資訊。 《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守則 為提升物管服務的質素及優化物管公司的管理和運作,此《操守守則》提供了有關控制物管業務的指引,包括: 設立有效控制業務的機制; 建立管理團隊架構; 制定工作指引; 提供足夠人手; 提供足夠資源; 提供合適培訓; 有效監察; 定期評估; 適當跟進行動; 備存紀錄,以及 監督分判商。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有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處理投訴及公司運作的各項事宜方面提供了實務指引,目的是優化業界運作,鼓勵業界更有效地為公眾提供優質的物管服務。我在此呼籲業界積極支持及依循相關守則指南,攜手推動業界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監管局制訂上述守則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及業主組織意見,包括於12月4日舉行網上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3個業界團體共20多位代表意見。有關業界及業主組織意見已適當於守則指南內反映。 有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於物管業發牌制度今年8月推出時,已發出供持牌人遵守的《一般操守守則》。有關守則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 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 物管公司的委任結束後須履行的責任;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防止貪污事宜; 應付緊急事故;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管理等。 謝主席補充:「發牌制度自今年8月實施後,業界反映正面,截至昨日(12月29日),監管局已共發出超過1,3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 完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推出新網站
(香港 - 2020年12月18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全新設計網站(新網站)會於明天(12月19日)推出,以加強監管局與公眾的聯繫溝通及提升網站使用人士的體驗。有關網站域名亦同時更改為 pmsa.org.hk。 新網站 新網站加入了網頁互動效果,透過主頁展示的四大按鈕(包括「發牌制度」、「規管」、「專業發展」及「資訊中心」),使用人士可直接瀏覽監管局主要功能的最新資訊,而主頁的「最新消息」及新增的「宣傳刊物」欄目可讓使用人士更便捷瀏覽及/或下載監管局各項宣傳及推廣物品,包括宣傳短片及單張等,大大提升網站使用人士的體驗,讓使用人士能更便捷搜尋所需的資訊。 為加強公眾人士與監管局的聯繫溝通,新網站於「聯絡我們」一欄中加設新功能,讓公眾人士可直接輸入及發送查詢內容,以便監管局有系統及有效率地處理各項查詢。 除上述的優化網站設計和功能外,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登記冊(升級版)亦同步推出。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截至昨日(12月17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1,300個物業管理牌照。公眾人士現可透過新網站查閱持牌物管公司及持牌物管人的資料,令業界運作的透明度增加,並加強監察及規管的成效,不但可帶動整個物管行業朝着更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亦為市民在選擇物管服務時提供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保障。登記冊(升級版)提供搜尋功能,方便易用,公眾人士可以『牌照狀況』、『持牌人名稱』、『牌照號碼』、『牌照類別』或公司持牌人及所管理的單位數量等選項搜尋所需資訊。」 新網站域名 為配合未來發展及提升監管局對外形象,監管局在推出新網站的同時,其網站域名亦更改為pmsa.org.hk。新域名取名自監管局的英文簡稱「PMSA」,讓公眾人士可以監管局名稱簡易搜尋及瀏覽監管局網站。 監管局日後將因應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適時更新網站內容,並會不斷優化網站的功能,從而提升公眾人士使用網站的體驗。如對監管局新網站及新域名有任何查詢,請與監管局機構傳訊組聯絡(電話:3696 1111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 關於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肩負規管在香港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司及從業員和推動業界專業化的責任。監管局的目標是透過制訂與執行一套符合香港情況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和協助物業管理行業及其從業員朝着優質化與專業化發展。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資料,請瀏覽www.pmsa.org.hk。 傳媒查詢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機構傳訊組 電話:(852) 3696 1180 / 1181 傳真:(852) 3696 1100 電郵:[email protected] – 完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全力支持《施政報告》建議資助物業管理業界聘用青年人創造就業機會
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 行政長官今天發表2020年《施政報告》。「創造就業」方面,政府計劃創造更多行業為本的就業機會,給有志投身相關行業的人,特別是近年畢業的青年人。相關行業包括物業管理業。政府會與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合作,資助聘用有意在物管業發展的青年人。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對《施政報告》的建議表示歡迎,並會全力支援政府落實有關計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實施後,推動業界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業界反應正面。政府建議的「創造就業」計劃可鼓勵有志的青年人加入物管業,提升行業的專業化和吸引力,為業界培育更多人才及接班人,亦為青年人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謝主席繼續補充:「監管局會全力支持及配合,與業界包括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攜手協助落實有關計劃。」 完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已發出逾1,000個物管牌照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由今年8月1日開始落實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至今已收到超過2,300宗牌照申請預約。截至昨日(11月18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1,000個物業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至今剛逾100天,監管局已發出超過1,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60%,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0%。業界對發牌制度反應正面,我呼籲業界人士早日申領牌照,一起攜手推動本地物業管理業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為給予業界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如物管從業員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可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指明的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以下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 (按英文名稱順序) 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上述院校開辦的第一期指明課程已陸續開課,第一期課程共有超過560名學員報讀,其中60%為公開招收的學員,另外40%為企業包班的學員(即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的指明課程)。 謝主席補充:「有關課程已納入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而為方便業界人士報讀,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區。」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有關監管局指明課程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頁: 網頁: https://www.pmsahk.org.hk/tc/ licensing/application/ procedure.html https://www.pmsahk.org.hk/tc/ professional_development/ specific_course/background.html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逾900個物管牌照 今刊憲公布持牌人名單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0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下的持牌人名單,以供市民查閱。 發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後,監管局至今已收到超過2,100個牌照申請預約。而截至昨日(11月12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9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至今三個月,業界反應正面,標誌着發牌制度普遍獲業界歡迎。刊憲公布持牌人名單有助增加業界運作的透明度,加強監察和規管的成效,不但可帶動整個行業朝着更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亦為市民在選擇委聘物管服務時提供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的保障。」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登記冊 除刊憲持牌人名單外,監管局亦按《物管條例》的規定備有網上登記冊及實體登記冊,提供牌照持有人,包括物管公司牌照、物管人牌照,以及臨時物管人牌照的名單,讓市民可隨時查核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最新資訊。 網上登記冊已於以下監管局網頁內公布,並會不時更新有關資料,市民亦可親身到監管局辦事處查閱實體登記冊。 網上登記冊: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registers-of-licensees/ 更多有關發牌制度的資訊及申領牌照的安排,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有關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資訊 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about-licensing-regime/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管支援計劃」 已批逾11億元資助 相關覆檢工作正積極進行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10月28日),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前線物管員工資助名額))的審批資助已超過港幣11億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已批出超過11億元資助,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謝主席補充:「『物管支援計劃』自今年3月推出以來,申請獲批資助的金額已超出政府最初預計的10億元,反映業界於疫情下對資助的需求殷切。監管局一直採取「宜鬆不宜緊」、「宜快不宜慢」及「宜簡不宜繁」的方針執行審批工作,為合資格樓宇及相關前線員工提供財政支援。」 監管局已大致完成所有審批及發放資助工作,並已開展後續跟進工作,包括進行隨機覆核及審查,以確保獲審批的資助能妥善發放予前線物管員工。監管局藉此機會提醒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盡快填寫監管局指定的「發放津貼報告」表格,以記錄實際獲發資助的員工資料。有關文件須提交監管局作覆核及審計。 謝主席再補充:「為確保前線員工確實獲取「抗疫辛勞津貼」,監管局已作出跟進,包括隨機抽選部分受惠樓宇進行實地覆核,審查相關文件紀錄(包括受惠前線物管員工收妥資助的簽收表格)及面見相關受惠前線物管員工。」 若監管局進行調查後發現有蓄意或存心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事項情況,或錯誤引導監管局以獲取資助及/或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任何金錢利益,該申請人可被檢控。 為了維持「物管支援計劃」運作及撥款的透明度,監管局先後已就相關執行工作共發出了11篇新聞稿,讓公眾知悉有關審批撥款進度,同時亦在「物管支援計劃」專屬網站https://aspm.pmsa.org.hk/ 及https://aspm2.pmsa.org.hk/ 內提供「已獲批資助物業名單」及相關最新資訊。此外,監管局亦已將上述執行「物管支援計劃」工作進度的資訊撮要,主動向以電話或電郵向監管局作出查詢的人士發放,方便查詢人士了解有關情況,並減低查詢人士要進一步作查詢的需求。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19–20周年報告》提交立法會省覧 積極落實各項籌備工作 全力推行物管發牌制度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19–20周年報告》(《周年報告》)經已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完成編印,並於今天提交立法會省覽。 《周年報告》概述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由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的主要工作及未來發展計劃。年內,監管局的工作主要環繞落實「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的各項籌備工作,當中包括積極與不同持份者接觸溝通,並在考慮各方建議後優化「發牌制度」相關附屬法例條文,以呈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通過。此外,監管局於年內亦制訂了「認可專業團體」的審批準則,並公布首批「認可專業團體」名單。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業管理(物管)業界「發牌制度」已於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監管局至今已接收超過1,500個牌照申請,並已發出近65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反映業界支持落實「發牌制度」,推動業界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 物管業「發牌制度」設有三年過渡期。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但擁有相關物管工作經驗的物管從業員,可在過渡期內申領「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內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便可申領正式牌照。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已委托四間大專院校,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按英文字母排序)承辦監管局「指明課程」。各院校已相繼推出「指明課程」,上課地點包括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此外,各院校亦已申請將其「指明課程」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謝主席進一步補充:「除各院校就「指明課程」公開招生外,另有物業管理公司直接與個別院校安排企業包班,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顯示業界積極培訓屬下員工,於「發牌制度」下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 另外,香港今年各行各業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作為物業管理行業的倡導者,監管局接受了民政事務總署委托,負責執行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為合資格的樓宇及物業管理業的前線工作人員提供財政支援。《周年報告》亦有詳述有關工作。 《周年報告》已上載監管局網頁,市民可瀏覽以下連結: 2019-20 周年報告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已批出逾9億3千萬元資助
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9月2日),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資助名額))已審批資助超過港幣9億3千萬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目前監管局已批出超過9億3千萬元資助,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4萬名前線員工。監管局會致力盡快完成餘下申請的審批工作,支持業界應對疫情挑戰。」 監管局現階段除繼續處理餘下申請的工作外,亦已開展相關後續跟進工作,包括進行隨機覆核,以確保獲審批的資助妥善發放予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藉此機會提醒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盡快填寫監管局指定表格的「發放津貼報告」,以記錄實際獲發資助的員工資料。有關文件須保留最少12個月,並提交監管局,以作覆核及審計用途。 若監管局進行調查後發現有蓄意或存心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事項情況,或錯誤引導監管局以獲取計劃的資助及/或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則申請人可被檢控。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監管局聯繫: 「物管支援計劃」聯繫方式: 電話:(852) 3696 1156/3696 1166 電郵:[email protected]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