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主席謝偉銓今天為建造業議會舉辦的「懸空式竹棚架工作安全」網上研討會致歡迎詞時表示,監管局會針對業界的運作需要,制訂《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操守守則,以加強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和物管從業員在物業進行棚架工作時的安全認知,從而減少意外發生。
謝主席表示:「香港社會正面對樓宇老化問題,物管公司及從業員不時要處理樓宇維修保養工作。工程如涉及高空工作,往往需要搭建棚架。假如棚架工程未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便很容易導致意外發生,輕則可能造成工程延誤、影響物業運作,對居民造成不便,重則可能導致人命傷亡,並產生法律訴訟問題。
作為物管業界的法定監管機構,監管局肩負着就行業的誠信、能力及專業水平制定準則的使命。監管局已先後發出多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就不同物管範疇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讓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進行物管工作時有所依循。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發出不同的守則指南,包括《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操守守則,供業界作指引。監管局制訂該守則時,會諮詢建造業議會、勞工處等機構的意見。監管局未來會與建造業議會緊密合作,合辦其他提升業界安全意識的活動,包括提供相關的持續進修課程或活動。」
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實施至今,監管局已先後發出共 8 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及《保障個人資料》。監管局亦會於本月內發出另外兩份守則:《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及《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監管局於制訂有關守則時,會諮詢相關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專業團體的意見,使有關守則指南內容更全面和到位,符合業界人士需要。
除謝主席外,監管局總經理(規管事務)彭慧深亦為上述網上研討會擔任講者,介紹「物業管理業的發牌與規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