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於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推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計劃」)的詳細內容,讓物業管理(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在發牌制度過渡期內(至2023年7月31日止)以自願形式參與。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計劃』旨在透過監管局舉辦或認可的持續進修活動/課程,讓牌照持有人可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以應付其物管工作的需要,提升物管行業的專業地位及水平;而持牌物管公司也可藉『計劃』積極推動員工培訓工作,建立終身學習的良好文化及持續提升員工服務水平。」
「計劃」會以「曆年」(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作為周年單位,所有級別的正式及臨時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均可參與。
在「計劃」下,監管局除了舉辦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課程外,亦會認可接納由其他法定機構、政府部門或專業團體(包括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所舉辦而符合「計劃」準則的培訓活動/課程。受教育局監管的教育機構所舉辦的活動/課程和經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資歷認證的活動/課程會自動獲「計劃」認可而無須預先審批。
「計劃」下的活動/課程應具備以下元素:
- 推動牌照持有人的專業、規管知識和道德標準認識與時並進;
- 加強牌照持有人的專業能力以提供優質的物管服務;以及
- 有助行業建立良好的物管服務質素保證。
監管局會按相關活動/課程的「内容範疇」和「學習模式」兩項準則,為市場上其他機構舉辦的培訓活動/課程作出分類及認可。
於自願參與階段,「計劃」建議物管人(正式及臨時)(第1級)及(第2級)牌照持有人在每個年度出席或參與符合「計劃」準則的活動/課程時數(參考時數)分別為12及6小時。如牌照持有人能達至「計劃」建議的參考時數要求,可獲監管局頒發證書以作嘉許。
為方便牌照持有人規劃及管理個人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課程紀錄,監管局正為「計劃」建立電子紀錄系統,讓牌照持有人可透過監管局網站及正開發的監管局流動應用程式,搜尋監管局認可的培訓活動/課程資料、報名參與監管局舉辦的活動/課程、記錄曾參與的活動及擷取有關紀錄等。相關系統預計會於2022年内推出,在發牌制度過渡期內提供予牌照持有人試用。
監管局會不時檢視「計劃」的執行細節並廣泛聽取牌照持有人和物管業界的意見,從而就「計劃」考慮未來在過渡期後以強制形式實施作出優化建議,以配合及照顧業界需要。
監管局上星期已向9個「認可專業團體」1 就「計劃」的內容及「認可專業團體」就其持續進修活動向監管局申請認可的程序及安排作出介紹。
監管局於2021年已兩次為業界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講座,議題項目包括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建築物管理條例》下公契的強制性條款、市區重建局樓宇排水系統維修資助計劃、《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物業管理指引》、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準備工作及淘大花園參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試點計劃」的經驗分享。
註1:監管局的「認可專業團體」包括:屋宇設備運行及維修行政人員學會、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國際設施管理協會(香港分會)、香港設施管理學會、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按英文字母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