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召開聚焦小組會議 收集各方意見<br/>為業界制訂《防止貪污事宜》及《牌照的訂明條件》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

2021年6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就計劃發出的兩份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包括《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及《牌照的訂明條件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召開聚焦小組會議,聽取8個業界團體代表的意見,期望有關守則內容更切合業界需要。該兩份《操守守則》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刊憲生效。   基於疫情關係及保持社交距離,聚焦小組會議以網上形式進行。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最新草擬的兩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執勤時須注意的防貪事項提供了實務指引,及就施加於其牌照的訂明條件作出了補充,讓牌照持有人更易掌握如何履行有關條件,以避免干犯違紀行為。」謝主席補充:「監管局在制訂相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會向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及廉政公署進行諮詢,冀能收集各方意見,令相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更全面和更實用。」   《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內容涵蓋: 物管公司的誠信政策及要求; 物管公司建立員工的誠信能力; 物管公司管理誠信風險;及 物管人須遵守的誠信要求。   而《牌照的訂明條件操守守則》內容則涵蓋: 持牌人須繼續是持牌合適人選及符合持牌的準則; 持牌物管公司須展示牌照的複本; 持牌物管公司指派持牌物管人(第1級)管理物業; 於物業展示被指派的持牌物管人(第1級)的姓名及牌照號碼;及 持牌人在文件上註明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   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於去年8月正式實施以來,監管局已發出了五份《操守守則》,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有關《操守守則》內容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應付緊急事故的機制;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管理等。   謝主席再補充:「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實施後,業界反應正面,截至6月初,監管局已共發出超過3,3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全力支持政府「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運動

2021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正   政府昨天宣布展開「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運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表示歡迎,並會全力支持配合。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會提供『疫苗假期』,鼓勵員工接種新冠疫苗–   員工在接種每一劑疫苗後,可於接種後享有「疫苗假期」一天,讓員工在接種後可以有充足時間休息; 員工若早前已接種疫苗,亦可就每一劑接種疫苗,申請特許休假一天。」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會全力支持及配合政府推動『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積極響應,鼓勵員工接種疫苗,齊心抗疫,讓香港經濟盡快重回正軌,市民生活回復常態。」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逾3,000個物管牌照 明天刊憲公佈持牌人名單<br/>簡化牌照申請手續 助臨時物管牌照持有人完成指明課程後 更便利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自去年8月實施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至今,已發出共超過3,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明天監管局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佈發牌制度下截至4月30日的持牌人名單,以供公眾查閱。有關名單載有共超過2,775個持牌物業管理人(物管人)及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的資料。   自2020年8月1日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截至5月18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3,000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9個月,監管局已發出超過3,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約佔53%,臨時物管人牌照約佔47%。」   推行物管業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為配合落實發牌制度而開設的「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託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起陸續開課,至今開辦共21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7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已超過1,200人。   第一期的指明課程於今年第二季起會相繼完成,鑒於會有臨時牌照持有人陸續修畢指明課程(畢業學員),監管局現為有關畢業學員提供簡易申領正式牌照的安排,以助他們儘早成為正式牌照持有人。有關畢業學員在辦理正式牌照申請時,只須填寫物管人牌照申請表上的指定部分(包括第一部分「申請牌照類別」、第二部分「個人資料」、第六部分「有關申請人是否或曾是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的董事或合夥人的資料」,以及第七部分「聲明」),其餘部分則毋須填寫,以簡化填寫申請表格。填妥及簽署申請表格後,申請人只須遞交有關表格的正本及其指明課程的畢業證書(包括正本及複本),可獲豁免而毋須提交其他辦理申領物管牌照的文件,例如「香港物業管理工作經驗確認書」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以簡化相關手續。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我呼籲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學員於修畢指明課程後儘快按簡化了的手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攜手推動業界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公眾提供優質物管服務。」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辦理網上預約服務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 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 網頁: https://onlinebooking. pmsahk.org.hk/p/home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就物管業發牌制度<br/>向全港業主組織發信呼籲

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0分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向全港一萬多個業主組織(包括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發信,呼籲其鼓勵所屬物業的物業管理(物管)公司早日申領物管公司牌照。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於去年8 月1 日起正式實施,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於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可選擇,但並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在過渡期完結後(即2023年8月1日開始),凡經營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有物管公司牌照;而在物管公司就其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亦必須申領牌照。未領有牌照的物管公司或物管人將不得在物業管理行業中運作或執業。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於信函中表示:「業主組織如聘用物管公司提供物管服務,應與相關物管公司盡早溝通,以鼓勵其盡快領牌,以及為其屬下負責管理監督的物管人申領牌照,以確保符合法例要求。」謝主席強調:「如業主組織所聘用的物管公司合約期會超越2023年8月1日,則必須確保該物管公司於上述日期前已持有物管公司牌照,方可繼續執業。監管局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規管持牌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運作和提供的物管服務。」   謝主席亦在信函中提醒業主組織應注意下述事項:   除非有關物管公司於2023年8月1日或之前已持有牌照,否則於該日開始不得作為物管公司行事或聲稱屬持牌物管公司; 由於申領牌照需時,因此應考慮要求有關物管公司盡早向監管局提出牌照申請及就提出申請的時間表向業主組織作出清晰承諾; 在未來進行招標聘用物管公司時,應考慮要求參與投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牌,以作為參與投標的先決條件;以及 假如與有關物管公司已簽訂有效期於2023年8月1日仍未屆滿的物管服務合約,而對有關公司屆時可能仍未持有牌照所引致的問題有疑問,業主組織宜尋求專業意見,並作出適當跟進安排。   此外,為讓市民在選擇委聘物管公司時有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的保障,監管局網站內載有物管公司的登記冊。業主組織可透過以下連結,隨時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的最新資訊。   物業管理公司登記冊: 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registers-of-licensees/   完

物業管理人員獲納入「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優先接種組別

發布日期:2021年3月11日   政府於2021年3月8日宣布,擴大「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優先組別涵蓋的範圍至包括物業管理(物管)人員(包括保安員、清潔人員及管理處職員)等具較高接觸和感染風險人士。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在社區造成的廣泛影響,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鼓勵物管人員盡快預約接種疫苗,為個人、家人及公眾帶來保障。有關詳情請瀏覽「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網站及政府新聞公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3/08/P2021030800673.htm。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辦事處辦公大樓更改名稱

發布日期:2021年3月8日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行政辦事處現址辦公大樓「陽光中心」易名為「大新金融中心」,今天(2021年3月8日)起生效。   監管局現公布其通訊地址更改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8樓806-8室」,其他聯繫方式不變。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852) 3696 1111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召開操守守則聚焦小組會議 <br\>收集各方意見 為業界制訂實務指引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就即將發出的兩份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召開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3個業界團體共接近30名代表意見,期望有關守則內容更切合業界需要。該兩份《操守守則》預計於2021年第二季正式刊憲生效。   基於疫情關係及保持社交距離,聚焦小組會議以網上形式進行。   隨着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於去年8月正式實施,為了更有效提升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專業水平,監管局就不同物管範疇發出《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在制訂《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會向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廉政公署及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諮詢,冀能收集各方意見,令相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更全面和更實用。」   監管局在發牌制度落實半年間已推出三份《操守守則》,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有關《操守守則》內容、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及常見問題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按情況適時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就業主/法團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的處理;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防止貪污事宜; 應付緊急事故; 保障個人資料;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以及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管理等。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逾2,000個物管牌照 今刊憲公布持牌人名單

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09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的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下截至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以供公眾查閱。有關名單載有超過1,850個包括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持牌物業管理人(物管人)的資料。   自2020年8月1日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監管局至今收到接近3,300個牌照申請預約。而截至昨日(2月18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2,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半年,監管局已發出超過2,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約佔54%,臨時物管人牌照約佔46%。」   謝主席補充說:「刊憲公布持牌人名單及資料有助增加業界運作的透明度,加強監察和規管成效,不但可帶動整個行業朝着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亦為公眾在選擇委聘物管服務時提供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的保障。」   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的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始已陸續開課,至今開辦共9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0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共超過600人。   謝主席表示:「預計首批監管局指明課程的學員在本月完成課程畢業後,持臨時物管人牌照的畢業學員會隨即申請正式物管人牌照,屆時發牌數目會相應增加。」   4間院校的指明課程均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學員修畢課程後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費用。4間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區、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選擇地點上學。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有關監管局指明課程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licensing-regime/application/application-procedures/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全面恢復公共服務

發布日期:2021年2月17日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宣布,其辦事處已即日(2月17日)全面恢復提供正常公共服務。市民如到訪監管局辦事處,必須佩戴口罩,並遵從監管局實施的防疫措施,包括體溫檢測和人流控制安排。   辦事處辦公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監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情況,按需要適時檢視有關安排。   如需協助,請致電 (852) 3696 1111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已發出逾2,000個物管牌照

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自去年8月正式實施,至今已收到超過3,200宗牌照申請預約,其中超過3,000宗申請人已向監管局遞交申請文件。截至昨日(2月9日),監管局共已發出超過2,000個物業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雖然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只有半年,監管局已發出超過2,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54.1%,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5.9%。我在此呼籲業界人士及物管公司把握時間早日申領相關牌照,攜手推動業界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的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始陸續開課,第一期課程收生情況理想,而第二期課程亦已招生。至今4間院校已開辦9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0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共超過600人。   有關指明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學員修畢課程後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費用。上述4間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區、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選擇地點上學。   謝主席補充:「為保證指明課程的教學質素,監管局會派員到有關院校進行視學,以確保院校提供的指明課程教學內容符合既定的課程大綱,並履行各項監管局要求的質素保證措施。」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有關監管局指明課程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licensing-regime/application/application-procedures/ 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