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日
为了配合政府呼吁尽量减低新型冠状病毒在社区扩散的风险,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宣布其办事处维持提供基本必须及有限度的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如查询等,将会透过电邮及电话处理,直至另行通告。
监管局呼吁物业管理业牌照申请人透过网上或以邮寄方式递交牌照申请,但仍会于办公时间维持柜台接收牌照申请服务。柜台服务及与公众人士会面会以预约形式进行,于柜台处理牌照申请时亦会采取特别安排加强卫生。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如查询等,将会透过电邮及电话处理。监管局会适时检讨有关安排,如有变更,会尽快作出公布。
如需协助,请致电 (852) 3696 1111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