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2月7日
因应疫情最新情况更趋严峻以及政府宣布雇员特别上班安排和暂停非必须公共服务,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宣布会于明天2月8日(星期二)起调整提供公共服务的安排,直至另行通告。
物业管理人或公司牌照申请人(申请人)可继续透过网上、邮寄或于监管局位于湾仔大新金融中心8楼的办事处投递箱以投递方式提交牌照申请,但监管局办事处的柜台服务则会暂停,监管局会联络已预约前往办事处亲身办理牌照申请的人士并通知有关安排。
已接获「牌照审批结果通知书」并成功获批牌照的申请人,监管局会改以邮寄方式寄出牌照并会通知相关申请人无须亲身前往办事处领取牌照。
在牌照批核过程中需补交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才能获批牌照的个别申请人,会获通知于稍后时间才前往办事处补交数据。
其他监管局一般公共服务如查询等,会透过电邮及电话方式跟进及处理。
监管局会适时因应疫情检讨有关安排,并尽快作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