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19–20周年报告》(《周年报告》)经已按《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完成编印,并于今天提交立法会省览。
《周年报告》概述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由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未来发展计划。年内,监管局的工作主要环绕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的各项筹备工作,当中包括积极与不同持份者接触沟通,并在考虑各方建议后优化「发牌制度」相关附属法例条文,以呈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立法程序通过。此外,监管局于年内亦制订了「认可专业团体」的审批准则,并公布首批「认可专业团体」名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业管理(物管)业界「发牌制度」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监管局至今已接收超过1,500个牌照申请,并已发出近65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反映业界支持落实「发牌制度」,推动业界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
物管业「发牌制度」设有三年过渡期。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有关持牌准则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要求,但拥有相关物管工作经验的物管从业员,可在过渡期内申领「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临时牌照),并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完成监管局的「指明课程」,便可申领正式牌照。
谢主席补充:「监管局已委托四间大专院校,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按英文字母排序)承办监管局「指明课程」。各院校已相继推出「指明课程」,上课地点包括香港岛、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学员。此外,各院校亦已申请将其「指明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 」
谢主席进一步补充:「除各院校就「指明课程」公开招生外,另有物业管理公司直接与个别院校安排企业包班,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显示业界积极培训属下员工,于「发牌制度」下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
另外,香港今年各行各业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倡导者,监管局接受了民政事务总署委托,负责执行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设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为合资格的楼宇及物业管理业的前线工作人员提供财政支援。 《周年报告》亦有详述有关工作。
《周年报告》已上载监管局网页,市民可浏览以下连结:
2019-20 周年报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