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公布,由今年8月1日开始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至今已收到超过2,300宗牌照申请预约。截至昨日(11月18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1,000个物业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至今刚逾100天,监管局已发出超过1,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占60%,临时物管人牌照占40%。业界对发牌制度反应正面,我呼吁业界人士早日申领牌照,一起携手推动本地物业管理业朝着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
为给予业界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不规定必须申领牌照。如物管从业员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可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指明的课程(指明课程) ,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以下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
(按英文名称顺序)
- 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上述院校开办的第一期指明课程已陆续开课,第一期课程共有超过560名学员报读,其中60%为公开招收的学员,另外40%为企业包班的学员(即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的指明课程)。
谢主席补充:「有关课程已纳入可获发还持续进修基金款项的课程名单内,而为方便业界人士报读,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九龙及新界区。」
有关申领牌照的资讯 | 有关监管局指明课程的资讯 |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 |
电邮:[email protect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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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msahk.org.hk/tc/ licensing/application/ procedur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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