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公布,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自去年8月正式实施,至今已收到超过3,200宗牌照申请预约,其中超过3,000宗申请人已向监管局递交申请文件。截至昨日(2月9日),监管局共已发出超过2,000个物业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虽然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只有半年,监管局已发出超过2,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占54.1%,临时物管人牌照占45.9%。我在此呼籲业界人士及物管公司把握时间早日申领相关牌照,携手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
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须於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於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的指明课程(指明课程),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了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指明课程自去年10月开始陆续开课,第一期课程收生情况理想,而第二期课程亦已招生。至今4间院校已开办9班公开招生班别及10班企业包班(即由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学员人数共超过600人。
有关指明课程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学员修毕课程後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课程费用。上述4间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区、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学员选择地点上学。
谢主席补充:「为保證指明课程的教学质素,监管局会派员到有关院校进行视学,以确保院校提供的指明课程教学内容符合既定的课程大纲,并履行各项监管局要求的质素保證措施。」
有关申领牌照的信息 |
有关监管局指明课程的信息 |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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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 https://www.pmsa.org.hk/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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