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于监管局办事处颁发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下首批物业管理人牌照。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副主席许智文教授及监管局成员一同出席颁发仪式,见证及颁发首批正式及临时物管人(第1级)、(第2级)牌照予合乎资格的物管从业员。
谢主席表示:「批出首批25个物管人牌照,标志着香港的物业管理业发展踏进新里程。我呼吁业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与监管局携手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公众提供更优质及专业的物管服务。」
仪式上,大部分获发牌照人士认为,申请牌照的手续简单方便,批核便捷有效率。成功申领临时物管人牌照的从业员表示,已计划修读「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然后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自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实施后,截至昨日(8月19日),监管局共收到逾700宗有意申领牌照的登记,并已成功收取了超过300个申请的文件,反映了业界对发牌制度的支持。
发牌制度的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业管理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发牌制度设有「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牌照」。为令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并不规定必须领牌。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透过监管局网站预约和递交牌照申请。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 u>度的资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网页:https://www.pmsahk.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a >
附图: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右)及监管局成员(左)颁发首批牌照予合乎资格的物业管理从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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