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09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申请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由2021年8月1日起可选择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的牌照有效期。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首3年(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过渡期。于过渡期内,未能符合有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但符合指明工作经验的物业管理人(物管人)可申请临时物管人牌照。临时牌照持有人于牌照有效期内成功修毕监管局的指明课程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准则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现时发出的临时牌照有效期为36个月,以配合3年过渡期的安排。
有效期36个月的临时牌照(第1级)和(第2级)牌照费分别为$3,600和$1,200。
由于过渡期开展已刚一年,监管局今天公布,由2021年8月1日起,容许申请临时物管人牌照的人士可选择12个月((第1级)和(第2级)牌照费分别为$1,200及$400)、24个月((第1级)和(第2级)牌照费分别为$2,400及$800)或36个月有效期的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此安排提供弹性,让申请人可按自己情况及预算成功完成指明课程的时间,选择合适的牌照有效期及缴交相应费用,以避免缴付多于需要的牌照费。此安排亦可鼓励合资格的临时牌照持有人早日申领正式牌照。」
谢主席补充:「惟申领临时牌照人士需清楚了解,临时牌照没有续期安排,因此假如申请人选择较短的牌照有效期,需注意必须在其选择的牌照有效期内成功完成指明课程以达致符合申请正式牌照的条件。过渡期后,监管局不会再接受临时物管人牌照申请。」
至于现时已递交临时牌照申请的人士,假如牌照尚未发出,监管局会与其联络,容许其选择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的牌照有效期及缴交相应牌照费。
至于已获监管局发出临时牌照的人士如申请并获发正式牌照, 谢主席再补充:「监管局会豁免这些人士于其临时牌照余下有效期内参与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收费,以鼓励其参与持续进修,提升专业水平,与时并进。」
直至今年6月下旬,监管局已发出了超过1,500个临时物管人(第1级)及(第2级)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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