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度(发牌制度)已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业管理(物管)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其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物管人)可透过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网站预约和递交牌照申请。
为鼓励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监管局昨天透过视像会议与多家地产发展商包括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丰集团、会德丰地产等的代表会面,就其辖下的物管公司申领物管公司牌照,以及其职员申领物管人牌照的各项细则进行介绍讲解,并解答其对发牌制度及相关持牌准则的问题,并就不同议题作出深入讨论。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自发牌制度于月初实施后,短短两星期内监管局已收到超过600个申领物管公司/物管人牌照的预约,而其中近200个个案已递交申请文件,反映了业界对发牌制度的支持。我在此呼吁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与监管局携手推动业界朝更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
此外,监管局于7至8月期间,已安排32个网上简介会,向超过30家物管公司及专业学会讲解发牌制度的细节,当中包括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经理学会等。
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度下设有「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牌照」。为令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实施后设有3年过渡期。过渡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并不规定必须领牌。
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 u>度的资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网页:https://www.pmsahk.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a >
附图: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先生(中),连同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先生(右)及总经理(规管事务)张嘉贤先生(左)以视像会议与地产发展商代表会面,解释物管业发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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