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单。有关名单载有共 6,115个持牌物管人及公司的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在发牌制度下,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物管业发牌制度实施至今年2月中旬,监管局已发出6,200多个物管人及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公司牌照占 61%,临时物管人牌照占39%。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下的三年过渡期(至2023年7月底)已过一半,物业管理人申领牌照情况踊跃,但物管公司方面相对缓慢,目前只有超过50间物管公司已申领牌照。监管局会加强对物管公司的推广工作,呼吁其尽早领牌。另一方面,业主组织亦应尽早了解所聘用的物管公司有关申领牌照安排及时间表,尤其是服务合约期会跨越2023年8月1日的物管公司,以确保其于上述日期前已持有有效物管公司牌照,避免物管服务受到影响。」
谢主席补充:「监管局预计大部分物管公司将于未来18个月提交牌照申请。若监管局于短时间内或过渡期临近时接获大量申请,会对审批工作构成压力,影响进度。如个别物管公司递交资料不完备或未能完全符合相关发牌准则,更有机会未能赶及在过渡期完结前获发牌照,可能于过渡期完结后未能无缝提供物管服务,并影响使用有关物管服务人士的日常起居工作。此外,业主组织在未来进行招标聘用物管公司时,亦应考虑以物管公司必须持牌作为参与投标的先决条件。」
业主组织及公众可透过以下途径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级)及(第2级)正式及临时牌照持有人的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物管人姓名及牌照号码:
• 持牌人登记册(网上版)— 可浏览监管局网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 持牌人登记册(原版)— 于监管局办事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8楼806-8室)办公时间内阅览。
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准则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可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有效期内成功修毕为配合落实发牌制度而开设的「监管局指明课程」,即可在并未符合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准则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目前已有近2,000名人士就读「监管局指明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