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持牌人名单。有关名单载有共 6,621个持牌物管人及公司的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物管业发牌制度实施至今年5月上旬,监管局已发出总共6,800多个物管人及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公司牌照占 62%,临时物管人牌照占38%。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自年初起已加强进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推动物管公司开展领牌程序,目前已有超过120间物管公司递交牌照申请,而当中有66间已成功获发牌照。发牌制度下的三年过渡期(至2023年7月底)已余下不足500天,我热切呼吁尚未申领牌照的物管公司把握时间采用监管局为个别物管公司提供的领牌专属服务,尽早开展申领牌照,使相关牌照申请工作可有序分流进行,以避免于过渡期届满前短时间内要处理大量牌照申请而可能引致延误领牌的风险。」
在发牌制度下,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谢主席提醒:「业主组织亦应与所聘用的物管公司作出沟通,鼓励其尽早领牌,并确保在2023 年 8 月 1 日持有有效物管公司牌照,以免其在过渡期后未能无间断提供物管服务,为业户的日常起居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业主组织及公众可透过以下途径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级)及(第2级)正式及临时牌照持有人的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物管人姓名及牌照号码:
- 持牌人登记册(网上版)— 可浏览监管局网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 持牌人登记册(原版)— 于监管局办事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8楼806-8室)办公时间内阅览。
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准则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可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有效期内成功修毕为配合落实发牌制度而开设的「监管局指明课程」,即可在并未符合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准则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目前已有逾2,200人报读「监管局指明课程」,而有关课程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学员修毕课程后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课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