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推出「预约领牌计划」,让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可预约由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合适时段提交牌照申请,以促使符合法例规定的物管公司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即2023年7月31日)前获发有效牌照,无缝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监管局亦于同日向全港尚未开展牌照申请程序的物管公司发信呼吁参与「预约领牌计划」。
在「预约领牌计划」下,每天可提供的预约名额会设有上限,监管局会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尽力按物管公司的意愿作出安排。物管公司可透过监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3696 1157)作出预约,监管局员工亦会主动接触有联络数据的物管公司安排预约。
假如物管公司不参与预约计划而选择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两个月(2023年6至7月)才递交申请,有关发牌工作可能会有延误,监管局未能保证必可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出牌照,因此相关物管公司可能会在过渡期完结时尚未领取牌照而需面对未能于过渡期后无间断提供物管服务的风险。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由收妥所须申请文件数据起计,监管局一般可于25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及审批程序。然而,若物管公司的规模较大,管理的物业数目较多,申领牌照的审批程序相对会较复杂,故需要较长时间以进行相关的核实工作。另外,假如有大量物管公司选择于临近过渡期完结时短时间内作出牌照申请,则可能会引致监管局应接不暇,影响处理牌照申请工作所需的时间,以致于过渡期完结前未能完成处理相关申请。监管局因此强烈呼吁尚未领牌的物管公司从速致电监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预约开展申领物管公司牌照的程序。」
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并设有三年过渡期。由2023年8月1日起,所有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获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都必须按法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届时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务将受影响,并会干犯法例。
自物管业发牌制度实施至今,监管局已接获近300间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当中110多间已成功获发牌照。另外,监管局亦已发出超过8,000个物业管理人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