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推出新网站
(香港 - 2020年12月18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全新设计网站(新网站)会于明天(12月19日)推出,以加强监管局与公众的联系沟通及提升网站使用人士的体验。有关网站域名亦同时更改为 pmsa.org.hk。 新网站 新网站加入了网页互动效果,透过主页展示的四大按钮(包括「发牌制度」、「规管」、「专业发展」及「信息中心」),使用人士可直接浏览监管局主要功能的最新信息,而主页的「最新消息」及新增的「宣传刊物」栏目可让使用人士更便捷浏览及/或下载监管局各项宣传及推广物品,包括宣传短片及单张等,大大提升网站使用人士的体验,让使用人士能更便捷搜寻所需的信息。 为加强公众人士与监管局的联系沟通,新网站于「联络我们」一栏中加设新功能,让公众人士可直接输入及发送查询内容,以便监管局有系统及有效率地处理各项查询。 除上述的优化网站设计和功能外,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登记册(升级版)亦同步推出。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截至昨日(12月17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1,300个物业管理牌照。公众人士现可透过新网站查阅持牌物管公司及持牌物管人的数据,令业界运作的透明度增加,并加强监察及规管的成效,不但可带动整个物管行业朝着更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亦为市民在选择物管服务时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及更佳保障。登记册(升级版)提供搜寻功能,方便易用,公众人士可以『牌照状况』、『持牌人名称』、『牌照号码』、『牌照类别』或公司持牌人及所管理的单位数量等选项搜寻所需信息。」 新网站域名 为配合未来发展及提升监管局对外形象,监管局在推出新网站的同时,其网站域名亦更改为pmsa.org.hk。新域名取名自监管局的英文简称「PMSA」,让公众人士可以监管局名称简易搜寻及浏览监管局网站。 监管局日后将因应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适时更新网站内容,并会不断优化网站的功能,从而提升公众人士使用网站的体验。如对监管局新网站及新域名有任何查询,请与监管局机构传讯组联络(电话:3696 1111或电邮 [email protected])。 关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肩负规管在香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及从业员和推动业界专业化的责任。监管局的目标是透过制订与执行一套符合香港情况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和协助物业管理行业及其从业员朝着优质化与专业化发展。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数据,请浏览www.pmsa.org.hk。 传媒查询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机构传讯组 电话:(852) 3696 1180 / 1181 传真:(852) 3696 1100 电邮:[email protected] – 完 –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办事处维持提供有限度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日 为了配合政府呼吁尽量减低新型冠状病毒在社区扩散的风险,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宣布其办事处维持提供基本必须及有限度的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如查询等,将会透过电邮及电话处理,直至另行通告。 监管局呼吁物业管理业牌照申请人透过网上或以邮寄方式递交牌照申请,但仍会于办公时间维持柜台接收牌照申请服务。柜台服务及与公众人士会面会以预约形式进行,于柜台处理牌照申请时亦会采取特别安排加强卫生。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如查询等,将会透过电邮及电话处理。监管局会适时检讨有关安排,如有变更,会尽快作出公布。 如需协助,请致电 (852) 3696 1111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全力支持《施政报告》建议资助物业管理业界聘用青年人创造就业机会
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行政长官今天发表2020年《施政报告》。「创造就业」方面,政府计划创造更多行业为本的就业机会,给有志投身相关行业的人,特别是近年毕业的青年人。相关行业包括物业管理业。政府会与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合作,资助聘用有意在物管业发展的青年人。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对《施政报告》的建议表示欢迎,并会全力支援政府落实有关计划。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实施后,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业界反应正面。政府建议的「创造就业」计划可鼓励有志的青年人加入物管业,提升行业的专业化和吸引力,为业界培育更多人才及接班人,亦为青年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谢主席继续补充:「监管局会全力支持及配合,与业界包括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携手协助落实有关计划。」 完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下已发出逾1,000个物管牌照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公布,由今年8月1日开始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至今已收到超过2,300宗牌照申请预约。截至昨日(11月18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1,000个物业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至今刚逾100天,监管局已发出超过1,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占60%,临时物管人牌照占40%。业界对发牌制度反应正面,我呼吁业界人士早日申领牌照,一起携手推动本地物业管理业朝着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 为给予业界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不规定必须申领牌照。如物管从业员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可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指明的课程(指明课程) ,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以下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 (按英文名称顺序) 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上述院校开办的第一期指明课程已陆续开课,第一期课程共有超过560名学员报读,其中60%为公开招收的学员,另外40%为企业包班的学员(即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的指明课程)。 谢主席补充:「有关课程已纳入可获发还持续进修基金款项的课程名单内,而为方便业界人士报读,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九龙及新界区。」 有关申领牌照的资讯 有关监管局指明课程的资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网页: 网页: https://www.pmsahk.org.hk/tc/ licensing/application/ procedure.html https://www.pmsahk.org.hk/tc/ professional_development/ specific_course/background.html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办公室已张贴「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为配合政府推出的疫症感染风险通知「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已于其办公室张贴场所二维码,帮助市民记录出行的地点和时间。 监管局鼓励物业管理业界积极参与,向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申请「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并张贴于管理的场所内。有关「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资讯,请浏览「安心出行」网页。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发逾900个物管牌照 今刊宪公布持牌人名单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0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的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下的持牌人名单,以供市民查阅。 发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后,监管局至今已收到超过2,100个牌照申请预约。而截至昨日(11月12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9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至今三个月,业界反应正面,标志着发牌制度普遍获业界欢迎。刊宪公布持牌人名单有助增加业界运作的透明度,加强监察和规管的成效,不但可带动整个行业朝着更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亦为市民在选择委聘物管服务时提供更全面的资讯及更佳的保障。」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登记册 除刊宪持牌人名单外,监管局亦按《物管条例》的规定备有网上登记册及实体登记册,提供牌照持有人,包括物管公司牌照、物管人牌照,以及临时物管人牌照的名单,让市民可随时查核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最新资讯。 网上登记册已于以下监管局网页内公布,并会不时更新有关资料,市民亦可亲身到监管局办事处查阅实体登记册。 网上登记册:https://www.pmsa.org.hk/sc/licensing-regime/registers-of-licensees/ 更多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的资讯 网页:https://www.pmsa.org.hk/sc/licensing-regime/about-licensing-regime/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管支援计划」 已批逾11亿元资助 相关覆检工作正积极进行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10月28日),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前线物管员工资助名额))的审批资助已超过港币11亿元。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已批出超过11亿元资助,惠及近4万幢楼宇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谢主席补充:「『物管支援计划』自今年3月推出以来,申请获批资助的金额已超出政府最初预计的10亿元,反映业界于疫情下对资助的需求殷切。监管局一直采取「宜松不宜紧」、「宜快不宜慢」及「宜简不宜繁」的方针执行审批工作,为合资格楼宇及相关前线员工提供财政支援。 」 监管局已大致完成所有审批及发放资助工作,并已开展后续跟进工作,包括进行随机覆核及审查,以确保获审批的资助能妥善发放予前线物管员工。监管局借此机会提醒获批资助的申请人,须尽快填写监管局指定的「发放津贴报告」表格,以记录实际获发资助的员工资料。有关文件须提交监管局作覆核及审计。 谢主席再补充:「为确保前线员工确实获取「抗疫辛劳津贴」,监管局已作出跟进,包括随机抽选部分受惠楼宇进行实地覆核,审查相关文件纪录(包括受惠前线物管员工收妥资助的签收表格)及面见相关受惠前线物管员工。 」 若监管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蓄意或存心虚报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情况,或错误引导监管局以获取资助及/或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任何金钱利益,该申请人可被检控。 为了维持「物管支援计划」运作及拨款的透明度,监管局先后已就相关执行工作共发出了11篇新闻稿,让公众知悉有关审批拨款进度,同时亦在「物管支援计划」专属网站< a href=”https://aspm.pmsahk.org.hk/”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https://aspm.pmsahk.org.hk/ 及https://aspm2.pmsahk.org.hk/ 内提供「已获批资助物业名单」及相关最新资讯。此外,监管局亦已将上述执行「物管支援计划」工作进度的资讯撮要,主动向以电话或电邮向监管局作出查询的人士发放,方便查询人士了解有关情况,并减低查询人士要进一步作查询的需求。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19–20周年报告》提交立法会省覧 积极落实各项筹备工作 全力推行物管发牌制度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19–20周年报告》(《周年报告》)经已按《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完成编印,并于今天提交立法会省览。 《周年报告》概述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由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未来发展计划。年内,监管局的工作主要环绕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的各项筹备工作,当中包括积极与不同持份者接触沟通,并在考虑各方建议后优化「发牌制度」相关附属法例条文,以呈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立法程序通过。此外,监管局于年内亦制订了「认可专业团体」的审批准则,并公布首批「认可专业团体」名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业管理(物管)业界「发牌制度」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监管局至今已接收超过1,500个牌照申请,并已发出近65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反映业界支持落实「发牌制度」,推动业界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 物管业「发牌制度」设有三年过渡期。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有关持牌准则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要求,但拥有相关物管工作经验的物管从业员,可在过渡期内申领「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临时牌照),并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完成监管局的「指明课程」,便可申领正式牌照。 谢主席补充:「监管局已委托四间大专院校,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按英文字母排序)承办监管局「指明课程」。各院校已相继推出「指明课程」,上课地点包括香港岛、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学员。此外,各院校亦已申请将其「指明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 」 谢主席进一步补充:「除各院校就「指明课程」公开招生外,另有物业管理公司直接与个别院校安排企业包班,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显示业界积极培训属下员工,于「发牌制度」下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 另外,香港今年各行各业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倡导者,监管局接受了民政事务总署委托,负责执行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设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为合资格的楼宇及物业管理业的前线工作人员提供财政支援。 《周年报告》亦有详述有关工作。 《周年报告》已上载监管局网页,市民可浏览以下连结: 2019-20 周年报告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全面恢复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2020年9月14日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宣布,其办事处于即日(9月14日)起全面恢复提供正常公共服务。市民如到访监管局办事处,必须佩戴口罩,并遵从监管局实施的防疫措施,包括体温检测和人流控制安排。办事处办公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2时30分及下午1时30分至6时 监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情况,适时检视有关安排。如需协助,请致电 (852) 3696 1111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呼吁物业管理公司应留意《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有关有序放宽社交接触的最新措施
发布日期:2020年9月7日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呼吁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须留意及遵照特区政府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及2020年9月2日就有关《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最新安排并遵守有关放宽部份社交距离措施的最新指示。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8/27/ P2020082600800.htm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9/02/ P2020090200433.htm 有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近日发生变化,监管局在此呼吁物管公司应密切留意卫生署防护中心的专页,以便即时获取有关最新资讯及作出相应的安排。